进出境快件申报程序

进出境快件: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的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是指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备案登记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进出境快件分类

(1)文件类快件:根据规定予以免税的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单据及资料

(2)个人物品类:法律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

(3)货物类:除前两类货物以外的进出境快件

报关程序

1、申报

(1)申报时间:海关正常办公时间。

(2)申报方式: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3)申报期限

进境快件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4)申报单证

①进出境文件类:填写“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②进出境个人物品类:填写“个人物品报关单”、分运单、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

③进境的货物类快件报关: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和海关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提交“KJ2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应税货样、广告应提交“KJ3报关单”、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其他进出境货物类快件,一律按进口货物相应的报关程序提交申报单证

④出境的货物类快件报关:

对货样、广告品应提交KJ2报关单(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

其他出境的货物快件,一律按出口货物相应的报关程序提交申报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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