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保税区的报关程序

一、进出境报关: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自用货物——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

2.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非自用货物(加工出口、转口、展示、仓储)——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二、进出区报关

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要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三、进出区外发加工

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免缴纳关税,应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设立台账,加工期限半年,可延长半年。

四、设备进出区

投资设备进出区向海关备案,进区不填写报关单,免缴纳关税,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从国外进口已征收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设备退出区外的,不填写报关单,但需向海关销案。

五、监管与报关要点

1.不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交验许可证件,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2.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得进入保税区。

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货物,按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办理。

4.对转口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如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

5.制成品和边角余料运往境外,免交出口关税;内销,办理进口手续,依法纳税,但免交缓税利息。

6.含有境外保税料件的制成品内销,按进口料件数量征税;对所含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按制成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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