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企业的异地备案

代理报关企业异地备案:

一、 业务概述

代理报关企业因故需在本关区外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向上海海关提出申请,经商异地海关同意、并报海关总署核准后,企业持凭上海海关出具的关封,前往异地海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手续。

二、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三、 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监管处

四、 办事准备

海关总署批准同意异地报关的,需向监管处提交海关总署批复和《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五、 办事机构义务

经协商异地海关同意并得到海关总署批复许可的,制作异地备案关封交申请企业。

六、 办事程序

第1步:代理报关企业向上海海关监管处提交异地备案书面申请。

第2步:上海海关监管处审核并商异地海关;异地海关同意的,再转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同意的,通知有关企业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第3步:企业填写《代理报关企业报关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企业情况登记表》,提交海关总署批复以及《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第4步:上海海关监管处制作关封,交由企业递交异地海关。

七、 办事时限

自海关总署批复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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