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财务处理-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办理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出口退税财务处理这种比较专业性的问题,如下内容达济外综为大家收集的两个关于出口退税财务处理的相关问题及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口退税财务处理-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财务处理问题1:出口单位收到退返增值税,要不要算进单位的收入?依据财税【2008】151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获得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3项略)

这里面所述的财政性资金,指的是出口单位获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还有别的各种财政专项资金,还包含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只是不包含出口单位按规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财务处理问题2:出口退税率和征税率不同时,所产出的差额算入什么会计科目?依据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出口退税额少于购进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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