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手续和单证票据

运输单证:

1.海洋运输:

领事发票不需要。自1982年3月1日,不再需要海关发票

鞋子:自1989年1月起进口鞋需要有\\\\\"国际鞋业联合会\\\\\"印刷的\\\\\"临时鞋发票\\\\\"。海关只需一份通关发票的原件。发货人可自己决定为其它用途多复写几份副本。

钢制品:报关表格5520(1-18-79)“专用钢铁发票(SpecialSummarySteelInvoice简称SSSI)。自1993年4月26日起不再需要了。

海关发票表格可人熟知的单证出版社和美国总领事馆得到。不需公证。

商业发票:

所有货物无论价值高低,均需英语发票4份。每张发票只能包括由一个发货人在一条船或别的交通工具上发给一个收货人的一批货物。说明尽可能详细。出具发票时应采用打字机字体,而不是其他书写形式。允许结果相似的其他形式。发票无需公证。

发票必须包括下列说明:

--售货人的姓名地址

--购货人的姓名地址

--目的港及目的机场

--确认订货的时间

--销售及付款条件

--货包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详细的品名。每种商品均需准确、详细描写注明生产和出口国通常的名称、质量等级和质量、大小和规格以及所有其他详细描述商品所需的标志。

如划分税率等级或确定关税价值,要求说明进口商品的成分,须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组成生产方式,和对商品所含成分进行描述。也就是把成品合成时按重量和价值的百分比来表示。商品名称在所有单证,就是说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都必须完全一致。许多商品要求特别。

确定的说明。因此建议随时听取进口商的意见。

(特殊规定包括许多商品。我们仅列举如下:滚珠轴承和滚柱轴承、纺织布匹、纺织品、鱼、镶框的镜子、玻璃制品、石器、帽、钢铁制品、珠宝、木材、机器部件、金属加工机械、编织挂毯、油及油制品、纸和纸制品、糖制品、液体的糖、玩具、钟表、羊毛、裘皮和裘皮制品)。

--商品数量。数量要用发货国的计量单位或用美国的计量单位

--用销售价列出单位售价和货物总价,总的发票价(这里价值必须也用美元注明)

--各种fob费用,如已包括在发票价格里,无需逐一列出相应的金额。只需注明已包括在内即可。

1980年7月1日起按交易值征收关税。但对美国来说,交易值仍然被理解为fob价格,如具备了某些原则条件,例如,购货人和售货人之间没有结成联盟时,发票中所列的离岸价格通常也被承认为上税价格。

相反,由出口港载货工具至美国第一个进口港口的载货工具,cif费用须逐一列出其金额。因在美国cif费用不是完税价值的一部分,所以无论如何都不应把cif费用包括在价格中。

此外建议,在发票上声明:“无官方之间的交易”。

--副明商品出口时出口国的回扣或其他优惠。增值税,因其已包括在销售价值中,不需指,建议指出:“销售价中不含____%的增值税。”

--原产地。为使商品在美国海关顺利结关,应注意将商业发票订在运货发运单据后或随商品装运时一同发给美国收货人。

d)一般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但下述商品始终要求原产地证明:再出口到美国的外国葡萄酒,需要一般的商会原产地证明(不需特殊表格)。

e)海运提单不需公证

允许出具指示提单。但不一定必须注明被通知人地址。海运提单不仅要注明集装箱号码,而且必须在海运提单上注明各个包装物的详细标记及件数和装有何物。

其他单证:

货包清单:商业发票上须附一个货包清单,以便使美国海关能够对装载的货物进行详细审查。货包清单须准确认真地出具,否则将会产生很大麻烦和费用。货包清单应使人能够对货包的数量,货包的详细种类、其中所装商品及其规格和重量有一个迅速的一目了然的概括了解。所有说明须同商业发票的内容完全一致。 g)特殊规定:

美国对各类货物有许多的特殊的规定。因此建议随时询问进口商须注意哪些规定,更何况总不断有新规定颂布,而原有的规定则被修改或补充。下面我们仅介绍几个规定:(原则上须注意,所有商品说明应译成英语)。

有关食品、药品、药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美容品的规定需编在“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中。规定极其广泛并不断扩展到其他的产品及其包装。1994年5月8日新的食品标签法生效。建议向进口商询问详细情况。

1990年营养标签和教育法”对食品标签重新作了规定。食品制造商现在必须在其产品标签上注明详细的营养数据。标签上不得含有产品对健康有何影响的论断,除非经美国卫生部同意。

有害物质保护性包装的特别法律\\\\\"1970年有害物质保护性包装法\\\\\"已获通过。另外须注意“有毒物质控制法”。

1982年11月5日,通公布了无需医生处方能出售药品的包装的重要规定。该规定应使人们可以轻易地确定单个包装的完好程度。

部分属于“食品和药品法”规定范畴的植物、种子、动物、动物产品(包括肉和肉制品)需要。

卫生检疫证

药材有特别的标签法

此外,我们还提及下列也属于:“食品和卫生法”范畴的特别规定:

对肉类出口(加工过的牛肉、猪肉、羊肉),禽肉出口有特别的规定。美国食品和药品部门不断以对这些规定进行增补,以便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信息。

“美国速冻食品研究所”出版在关\\\\\"速冷冻水果和蔬菜包装数量指南\\\\\"介绍速冻水果和速冻蔬菜的规定。

火腿罐头的特别标记规定也已颂布。

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以任何种类的生动植物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如野生哺乳动物、野生鸟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或鱼,不包括某些水生贝壳类动物和水产品)只可由指定港口进口。并且规定只能由原产地直接进口。

如根据上述规定需要“食品和药品证明”,须向美国进口商索要相应的表格

面食出口到美国,出口报告要求有P2证明(欧共体2723/87号法令)。

含酒精饮料包括葡萄酒需注意“联邦酒类管理法”,“含酒精饮料的标签和广告”,“葡萄酒的标签和广告”,“含酒精饮料的标签规定”。1983上1月1日,注明葡萄酒、酒类和麦芽饮料中各成分的规定生效。1988年6月23日和1989年11月12日对葡萄酒标签规定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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