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进口方式及注意事项

汽车进口的几种方式

1、一般贸易

具备条件: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3C证书

2、小3C

具备条件: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小3C证书

备注:不需要进行汽车检测,整改即可

3、小批量

国外厂商:厂商在华备案,提供车窗纸,VIN码符合中规车标准

国内进口商:汽车进口经营范围,进出口权,自动进口许可证

备注:要进行汽车检测,检测费用比较高,汽车整改

申请小批量(7个工作日)→申请小批量(15个共组日)→检测中心缴费→报检报关→检测中心检测→整改(原则上汽车进口必须在国外整改完成)→检测公司检测→出检测报告→商检出放行条,进口货物证明书→检测中心提车

4、外商自带

国外厂商:无要求,要有外商指标

国内进口商:无

备注:外商工作所在地进行进口备案→车辆靠港后换单办理关封(2--3周)→口岸特殊物品申报,报关报检,海关审价(2周),缴税,放行→汽车整改,放行→外商属地上线检测,检测合格交警签字→海关办理上牌通知书→国税局交购置税,车管所上牌→一年后过户

5、暂进

国外厂商:无要求

国内进口商:口岸海关申请暂进审批, 出具海关批准暂进决定书→商检总局申请免CCC→报关→申请做保证金,保证金核销,查验,实货放行→时间截止1个月前退运(时间为6个月,可延期2次)

政策法规:

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现就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用暂时进境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如不能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车辆测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对于非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暂时进境车辆,不能申请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二、国内客户定制的车辆,在完成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必检项目测试后,如需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申请核准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并提交相关定制合同、发票及进口许可证件等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暂时进境核准地直属海关审批同意后,转关至国家指定整车进口口岸办理进口手续。

三、暂时进境测试用车辆的其他有关监管事宜仍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07年第48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法规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8号(关于发布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文章由外贸人网站整理分享,仅供参考自学,若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email protected]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