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部门的设置

为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了走私犯罪侦查局(公安部二十四局),设在海关总署,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走私犯罪侦查局在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了42个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和116个走私犯罪侦查支局。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部分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

2002年12月,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各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各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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