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开信用证流程

转开信用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 开证方A公司 (国外)通过其开证银行开信用证(金额USD120万,此证称为母MASTER L/C)给HK公司(即第一受益人)的开户行(例如深圳渣打)。

母证上必须注明以下条款 (以HK公司的开户银行是渣打银行为例):

The master L/C must show: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THIRD PARTY DOCUMENTS ARE ACCEPTABLE.

THE L/C CAN BE TRANSFERRED BY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ONLY.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must be the advising bank and the negotiation bank.

二.收到A公司开过来的信用证后,深圳渣打会立即通知HK公司, 将信用证传真给HK公司,然后HK公司根据信用证内容,填写一份转让信用证申请书(格式由渣打提供),填完后签字盖章后传真给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会尽快将此信用证转开(金额USD100万)给第二受益人C公司(国内工厂)。

三.第二受益人C公司收到银行(渣打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后安排出货,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将相关单据寄到渣打银行来议付。

四.银行收到第二受益人C公司的单据后马上会通知第一受益人换单,即更换发票和汇票,要求第一受益人尽快将单据寄到银行,银行收到后将单据寄到开证行去议付。

五.开证人收到单据后,付款或承兑。如是即期信用证,即会将相应款项打入银行,渣打银行会将分别将相应的款项(USD20万和USD100万)分别转入第一和第二受益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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