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1.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出口货物退运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出口货物退运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直接在口岸海关加工的,企业应当向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出口货物在内地报关后转入口岸海关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转关通知后,方可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和价格,对出口货物出具专项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单的时间,为自运输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之日止六个月内。

2.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办理。因此,储存在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只有在货物从仓库中提取并装载运输工具后,海关才能放行。采用过境运输方式存放在监管出口仓库的货物,运输工具装车出境后,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出口保税仓库的货物销往境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深加工产品再出口时,海关应当按照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在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单上签字。
4.海关遗失的企业出具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表,可以自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发。企业补充时,应当先向所在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对出口货物不予退税后,应当在出口货物不予退税后,出具《出口货物证明申请书》(补充报关单)。企业收到报告后,应当到原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海关凭申报单补充《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表》。

5.企业办理进口加工业务,申请出口退税,必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报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字,税务部门逐笔登记造册备查。二、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加盖出口退税主管部门印章后,海关方可办理出口物资的《登记手册》。企业因故不能履行来料加工合同的,应当持原《登记手册》或者海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手续。1994年1月1日以后工商登记注册的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企业。

7.出口货物因特殊情况退货或者退货的,海关出具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申报表的,报关员应当将申报表退还海关;企业已向国家税务总局办理退税手续的,应当向税务总局申报。《出口商品退税凭证补税登记表》明朝,只有当报关单与报关单一起移交时,海关才可以退货或退货。

8.海关、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非法骗取退税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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