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假自营真代理的区别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代理中,如果不小心区分是会遇上风险的,比如常见的假自营真代理骗退税金额大的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达济外综为大家介绍一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假自营真代理的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假自营真代理的区别

1.外贸业务操作真假不同,国家规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主要是为了扶持生产企业再生产,通过购进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出口,该主体是真实的出口货物拥有者,而不是买单出口或者假借他人名义的中介。而假自营真代理表面上是出口企业自营出口,不过实际上是跟单人利用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和出口退税权,以买单报关手法进行暗箱操作,而做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2.合同签订的本质不一样,同时签订购进合同和委托出口合同是外贸综合服务和假自营真代理相似的共同特征,或者还有人认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就是假自营真代理的一种合法的“变异”模式,其实表面上差不多,不过实际上是不一样的,表面上都是由生产企业自产且内销的出口产品,不过一个属于真一个属于假。再者,倘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购进生产企业自产的出口货物出现虚假操作,那么也就真成了假自营真代理了。所以表面上两者区别比较相似,会出现一些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

3.出口退税主体不一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主体是出口公司的本身,假自营真代理出口退税主体名义是自己其实是另有他人。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规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接受中小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是由其申请开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需要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上“备注”栏中标明“WMZHFW”标识,国税机关不再开立纸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把电子信息传递给委托方中小企业的主管国税机关,且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时,无须再提供纸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已经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代理出口和假自营真代理区分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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