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核对

  • 报关单的“二次核对”手续

    对进口付汇金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的或联网电子数据不能查核的有疑问的报关单,银行、外管、税务等部门可指定专人或发函(特快专递)送报关单到签发地海关或监管处进行“二次核对”。 手续如下...

    海关报关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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