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关新政策,中巴,智利,原产地证新规定

2019年1月1日,海关新政策关于智利和中巴产地证新规定,对于出口智利和巴基斯坦的外贸或进出口代理公司需留意啦!

2019年海关新政策,中巴,智利,原产地证新规定

对于“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启用的需求,全部智利或巴基斯坦的出口产品,要求在办理进出口报关之前进行产地证办理。因为报关时要求报产地证编号,倘若报关之时无产地证编号,在货物到达目的港,进行进口报关手续时将可能不再享受进口关税优惠了!

并且造作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出口享惠状况若是享受优惠,在提交原产地证明之时,并且还要在随附单证一栏上面填入Y证与其编号。如果是不享用关税优惠的,就不用提供。据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的公告,出口巴基斯坦和知识的,请务必根据海关新政策进行办理,不然清关或许会遇上困难!目前新规定只限出口基斯坦和智利的相关外贸和进出口代理公司,其他协定优惠目前海关还没有要求。不过还是建议要享用优惠关税的,在制作出口报关单时,有原产地证明的最好提供,以防止后面海关政策变动时需再次更改。如果不懂如何操作的话,可找达济外综20年老司机助你操作,当天或者半天就能为你解决问题。参考资料:2019年1月1日执行,关于中国-智利产地证的公告、关于中巴原产地证2018年报关规定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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