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术语]什么是g.s.p证书

[外贸术语]什么是g.s.p证书

  GSP是普惠制产地证明书证书简称,也叫Form A证书,指发达国家在经济贸易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非互利的特殊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成品时,发达国家免除或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第四次优惠特别委员会于 1970 年提出的普惠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SYSTEFPREfeRENCE) 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在经济和贸易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一种非互利的特殊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成品时,发达国家免除或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

  1970 年,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第四届特别委员会推出了普惠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实施普惠制可以扩大出口,创造更多的外汇,加快经济基础的发展,促进工业工业化。

普惠制的实施必须遵循三项原则:

  1. 不歧视原则(不歧视)指以前称为落后国家、不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的 "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coUNTRIES),也称为 "受益国"(BENEFIciARYCOUNTRIES);以及以前称为 "发达国家"(ADVANceDCOUNTRIES) 或 "优惠 - 给予国"(PREFERENTIAIVINGCOUNTRIES) 的所有先进或工业化国家。

  2.( 普遍)原则对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初级、半成品和商品实行普遍优惠制(普惠制),相互不加区别地给予普遍、非排他性和优惠待遇。

  3. 非对等(非对等)原则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区域的普遍优惠,而不是要求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供响应性的优惠。

实施普惠制还必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 原产地原则(RULEsoFORIGIN)

  2. 直接运输(DIRECTCONSIGNMENT)

  3.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cERTIFICATEOFORIGIN"FormA",)。

文章由外贸人网站整理分享,仅供参考自学,若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email protected]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