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2013年4月22日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验交流局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批准,一封试用市场采购和贸易模式的信,浙江省政府:

为了加快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和完善外贸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规划的答复"(国书[2011]22)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和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重点分工计划的通知(国书[2012]第15号),同意从2013年4月18日起试行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商务部办公厅于2013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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