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检​流​程

出口报检 

接单——审单——预录——申报——验货——放行——下帐   1.1 接单

报检操作人员接到客户或内部转来的单据后,在专门的登记薄上登记,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并询问出口的大致日期,出口运输方式是否需要出具检疫部门的证书等。

审单

首先要核对出口报检单据是否齐全。

单据有:

1)发票;

2)装箱单;

3)合同;

4)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

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

1)使用信用证结汇的须提供信用证复印件;

2)货物外包装是纸箱、塑编袋、网袋、桶包装的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标示的,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3)出口换证商品必须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4)出口安全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监督等管理范围之内的商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两证管理编号以及厂检合格单等;

5)出口熏蒸货物必须提供场站入货通知书,并且确认货物存放于场站熏蒸区。

预录

1)出口单据审核完毕后,使用九城单证系统对单据进行预录入。预录入过程中,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制单,并且可以根据系统对商品编码的要求最终确认所需单据是否齐全。   注:九城单证系统在线更新,所以很多编码要求及时更新。

2)在制单过程中出现计量单位与海关的计量单位冲突时,第一计量单位按商检规定的计量单位输入,第二计量单位按海关的规定输入。

3)在制单预录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客户或操作人员联系。

4)一般在预录入后待系统自动生成预录入报检编号后,打印报检出境货物报检单,交给报检员。

申报

1)报检员在接到全套申报单据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后,在报验申请单上填写随附单据并注明,报检员签名。

2)到报检前台申报,随时解答商检官员对商品的提问,报检员必须对所申报商品及客户情况有所了解。

3)申报完成,报检员根据申报货物的不同,将申报单据转往各个科室,并且根据各个科室的不同要求对单据进行登记。

验货

1)申报完毕的单据,报检员要及时联系客户验货,到检疫局科室预约验货时间并告知客户。

2)验货完毕后将单据转回各科室。

放行

1)出口验货后到科室将验货单据找出,根据科室要求不同填写验货单据交科室主管人员签字,并在电脑中过机放行。

2)到计费处计费,然后到商检财务缴纳检疫费。

3)打印《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需要出具检疫部门证书的,还需在单据中注明,以便日后出具检疫证书。

4)放行后将通关单交给报检操作人员或报关人员签收。

下帐

1)报检员将出口通关单及商检发票交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将其复印登记留底,并注明公司编号。

2)将正本通关单交给报关员报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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