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械进口实施装运前检验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质量,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目前,海关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实施装运前检验检疫,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予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未经到货检验或者经到货检验不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

装运前预检验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的初步评价。

一、装运前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1.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2.核查产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

3.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二、二手机械实施装运前检验都能进口吗?

进口二手机械设备装运前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检疫机构对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并以到货检验为准。

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预检产品),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实施到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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