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货物适用哪种进口税率

您的货物适用哪种进口税率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我国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一、适用最惠国税率

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

2.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3.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二、适用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 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三、适用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 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四、适用普通税率

原产于以上三款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五、适用关税配额税率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在关 税配额内适用关税配额税率。

六、进口货物有多个税率时,如何适用?

1.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2.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

七、关于“零税率”

1.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 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 实施零关税。

2.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

3.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刚果(金)、吉布提、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莫桑比克、南苏丹、塞拉利昂、塞内加尔、苏丹、索马里、坦桑尼亚、乌干达、乍得、中非、阿富汗、也门和瓦努阿图共24个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97%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4.对原产于安哥拉、贝宁、多哥、厄立特里亚、科摩罗、利比里亚、卢旺达、尼日尔、赞比亚、东帝汶、柬埔寨、缅甸、尼泊尔和萨摩亚共14个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95%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5.对原产于毛里塔尼亚和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实施60%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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