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与保付代理业务虽然都是由出口商向银行卖断汇票或期票,银行不能对出口商行使追索权,但是,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1 . 保付代理业务一般多在中小企业之间进行。成交的多系一般进出口商品,交易金额不大,付款期限在1年以下;而“福费廷”业务,成交的商品为大型设备,交易金额大,付款期限长,并在较大的企业间进行。
2.保付代理业务不须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汇票的支付进行保证或开立保函;而“福费廷”业务则必须履行该项手续。
3.保付代理业务,出口商不须事先与进口商协商;而“福费廷”业务则出进日双方必须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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