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危险品出口流程

一、一般需要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b、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例如: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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