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法定节假日

吉尔吉斯法定节日有8个:

(1)1月1日新年;

(2)1月7日东正教的圣诞节;

(3)3月8日妇女节;

(4)3月21 日纳鲁斯节(旧历新年);

(5)5月1日劳动节;

(6)5月5日宪法日;

(7)5月9日胜利日;

(8)8月31日独立日。

此外还有一些穆斯林节日,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吉独立后,这些民族节日、宗教节日得到了大力复兴。

1、开斋节。

我国新疆称为肉孜节。每年2月中到3月中(每年时间不严格规定)是伊斯兰教的斋月。穆斯林在这一个月内每天日升到日落禁绝一切饮食(吉真正遵守教规的多是乡间老年人)。在斋月最后一天寻找新月,如见月牙,次日即为开斋节。举行会议和庆祝活动2-3天。第一天晚做抓饭和油炸小面食,做油炸食品是为了放出味来让死者嗅到,表示亲人在怀念死者。如果斋月最后一天未见新月,则继续斋戒,开斋节延续。

2、纳鲁斯节。

这是传统的民族节日,为每年的3月21日。1991年3月,吉总统阿卡耶夫下令恢复这一具有3千年历史的传统节日。纳鲁斯是旧历新年,春分到来的节日,它被认为是希望和美好信念的象征。民间有很多旧习俗。在南方,人们喝用大麦、小麦、黄米合煮的粥,并做各种食品招待邻居,相互祝福。用粥涂抹在新年夜摊睡的孩子眼上,以便次日取笑睁不开眼的孩子。城市近年来庆祝活动多种多样,有剧院演出,体育表演,职业和业余演员街头演出,还举办各种商品展销会。

3、古尔邦节。

每年日期不定,按伊斯兰教历是12月10日,是穆斯林去麦加朝觐活动的最后一天,多在夏季。古阿拉伯人每年这一天献牲祭神,伊斯兰教继承此俗,在这一天穆斯林举行会礼,宰牲待客,或相互馈赠,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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