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熏蒸要求

出口货物熏蒸要求

如果出口的货物包装是天然的木质包装,要根据出口的目的国家加标识IPPC,例如出口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的货物包装如果为针叶木包装的,则必须做熏蒸。对于熏蒸现在规范了,熏蒸队根据箱号对集装箱进行熏蒸,也就是货到场地后,由专业的熏蒸队在包装上打上IPPC标识。

(报关员)填写熏蒸联系单上面有显示客户名称、国家、箱号、使用药剂等→(熏蒸队)贴标签(约半天)→熏蒸(24小时)→散药(4小时)。

熏蒸可以分为整箱熏蒸、拼箱熏蒸、整箱熏蒸

1、不需要加“IPPC”标识,货到场地后直接装箱,通知熏蒸队进行熏蒸 ,按目的国的不同喷洒不同刻度的熏蒸药剂,分为CH3BR、PH3,如客户无特殊要求,熏蒸队喷洒CH3BR药剂,进行24小时熏蒸。

2、需要加“IPPC”标识:货送到场地后先落到场地,通知报关行货物落地的位置,熏蒸队会在每个包装的前面和后面施加“IPPC”字样,然后安排场地装箱。然后进行熏蒸。

3、对包装进行熏蒸:向海关递报检的单据做商检,然后专门对包装进行熏蒸。

拼箱熏蒸:对于拼箱货物的熏蒸可以放到同一个集装箱里做熏蒸,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一下四个条件:

1.同一个目的港

2.同一个国家

3.同一个航次

4.在同一个商检局报检

出口货物熏蒸要求

1、熏蒸时间: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24小时后,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散毒需要4小时,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目前大连共有三支熏蒸队在场地工作,工作比较多,故熏蒸最好提前两天时间比较保险,对于出口需商检的货,货最晚也得在船期截载时间前的两天送到场地。

2、对包装的要求:木质包装不能有树皮和虫眼。如果木质包装有树皮,一般报关行会帮助客户将树皮铲掉;如发现有虫眼,则需要通知发货人更换包装。熏蒸后如要求出熏蒸证,为目的港进口清关所用,货走后不可以补。(建议客户都出此证)。

1)标签内容 IPPC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2)填写完熏蒸联系单,待检疫人员签字后,方可熏蒸,否则熏蒸队不给作熏蒸。

3)熏蒸药剂:CH3BR (一般情况下)

4)填写报检单时,若货要加标识,填在“备注”里。

5)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即可报检报关。对于进口货必须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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