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海运危险品须知

外贸海运危险品须知

每个国家对于贸易商品的进出口都会严格把关,对于有危险性的商品控制和检查那就更严格了,所以我国海关在对于外贸出口危险性商品有一些必备的条件。

外贸海运危险品须知:

1、出口前准备

危险品还没有出口之前,外贸人员需要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然后再货代会向海关询问起运港口和到达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

2、订舱准备

在确认港口接收这类危险品后就要开始安排订舱的相关事项了。订舱之前,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我司公章,然后将两份文件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3、票据准备

外贸人员在订舱时,除了要准备平常出口所需的单据外,还须提供: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有时需提供装箱证明)等单据。

4、装箱准备

如果出口的危险品不同类,外贸人员需要在订舱时按各类不同危险特性分别办理订舱配船,方便船方按各种不同特性的危险货物按照《国际海运危规》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陨运输,确保安全。例如一份信用证和合同中同时出运氧化剂、易燃液体和腐蚀品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托运时必须按三种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分别缮制三份托运单,切不能一份托运单同时托运三种性质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否则,船方就会将三种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在一起,三种不同性质、互不相容的货物极容易互相接触,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事故。如是集装箱运输,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同装一集装箱内。

出口危险性商品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问题,所以在准备出口的相关事宜时一定要谨慎为之,因为这不仅是在保障货物跟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保障那些海运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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