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这个不可抗力事件是否适用于信用证

  新冠肺炎疫情这个不可抗力事件是否适用于信用证?2020年春节之前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导致企业年后复工延迟。很多企业之前接了信用证订单,需要在春节前后发货与交单议付。但就目前情况来说,企业想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以避免不符点的方式交单很难。涉及到的难点无非是货物的装运期、交单期的延迟,最后导致信用证也跟着错过了有效期。

  有的出口企业想利用合同条款中有关不可抗力的内容来拒绝履行信用证,这是不可行的。易汇达信用证专家曹女士针对疫情下的信用证处理技巧给出了专业意见,并且于前不久通过焦点商学院给客户做了场直播。强哥也学习了,现总结如下:

  一、疫情期间的信用证是否适用于合同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答:不适用。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有的出口企业说我可以提供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随着议付单据一起交单,这个证明并不是信用证规定需要提交的单据,提交了只会造成不符点交单。

  二.疫情期间的信用证是否适用于UCP600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答:UCP600在36款,关于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的描述: 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或任何罢工、停工或其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导致营业中断的后果,概不负责。银行恢复营业时,对于在营业中断期间已逾期的信用证,不再进行承付或议付。此条款适用于开证行或者保兑行所在的国家发生不可抗力,银行可以免责,也就是可以对在停业期间已逾期的信用证可以不付款或者不承兑。所以,中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影响中国之外的银行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或承兑义务。

  三、既然不可抗力不适用,那怎么在疫情下处理好信用证,以防止不符点情况发生?

  答:就目前来说解决办法有两个:

  1. 催促买家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期、交单期、有效期,以满足目前现状。

  2. 和买家商量修改付款方式,由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改为发货前电汇(前TT),企业只要收到买家的货款,就可以通知货代将提单电放给买家,方便买家在目的港提货。

  今天3月2日晚7点 ,易汇达继续推出直播课程,此次面向中国制造网高级会员,内容为《疫情下企业出口环节受阻、资金短缺应对策略》,欢迎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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