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时要提交的报关单证有哪些

  报关时要提交的报关单证有哪些?

  答: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一式两份;加工贸易货物、保税货物等需要海关核销的货物,填三份专用报关单;货物出口后需要国内退税的,填另一份专用退税申报单在。

  2.货物发票。所需份数少于报关单份数,委托对外销售。结汇方式为货物售出后,按实际销售金额与出口单位结汇。出口报关时,可以免税。

  3.陆运单、空运单、海运提单和海运出口提单。海关查验单证、查验货物后,应当在正本货运单上签名、盖章放行,并交回报关单。货物应在此基础上提货或装运。

  4.货物装箱单。份数与发票相同。但是,散装货物或同一内容物的单一包装可以免除交货。

  5.出口收汇核销单。所有出口货物报关时,应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管收汇”印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每份出口报关单右上角填写核销号。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当提交贸易合同、货物原产地证书等。

  7.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减免税的货物,应当提交海关签署的减免税证明,由北京外资企业提交海关批准签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货物,应当提交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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