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主要注意事项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主要注意事项:出口退税时限规定,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一、出口退税四个时限规定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特别要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如下: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符合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应该在货物出口之后,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出口货物单证、发票,出口货物运单等,积极进行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税务机关接到申报材料后,会展开初步审核,然后进行复核,经确认资料无误的,税务机关会为其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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