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告诉你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2017年,花都成功申报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采购规模跃居全国第二位。我区将继续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探索便利化、规范化国际贸易管理服务新体制,扩大试点政策惠及面,培育发展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推动试点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打造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目前,花都试点已注册个体工商户近5000家。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超过26万票,货值超120亿美元。出口商品涉及58个大类,近134万个细类,主要涉及服装及附件、皮革皮具、塑料制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等商品。

政策优势

增值税免征不退-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

归类通关、贸易便利-出口货物实行按大类方式申报和法定查验的便利化通关措施

结算创新-突破“谁出口、谁收汇” 的限制,允许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直接收汇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批准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创设,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特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我国贸易领域的“自主创新”,源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乌是全球闻名的小商品的集散、流通、展示中心,小商品出口具有的单笔数量少、品种多的特点,常采取拼箱组箱方式装运,几十种乃至上百种产品混合,难免出现单货不符、通关单缺失等问题。为此,义乌市先是尝试旅游购物贸易,后逐步探索形成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2013年商务部、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该贸易方式。

通常来说,市场采购贸易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 万(含15 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仅能够显著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还能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效率,提供的商品信息更全,解决小商品出口的难题。

1、解决小商品出口难题。小商品出口的质量管理长期以来都制约着我国小商品出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出现,使得小批量、多批次,多而散的贸易规范化,尤其是贸易主体的本地化,有助于建立质量溯源体系而实施有效管理,推动贸易发展。

2、提升贸易便利化。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若每票报关单商品在10 种以上,即可实行简化申报,享受海关 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提高出口商品通关便利。

3、带来财务操作便利。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直接免征增值税,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在收汇方面,既可由试点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收结汇,也可由其代理出口的市场经营户个人收结汇,大大提高了企业回款效率。

4、降低外贸风险。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在商品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无需将商品运至口岸海关再办理,这降低了物流成本,由于已经提前办理通关手续,降低了不确定性,从而有效规避外贸风险。

5、提高信息互通共享。推行市场采购贸易,还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搭建了共享式的商贸流通、供需对接的外易平台,打通了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有效激发了那些“不敢不懂不会”做外贸的中小微企业活力,打开了小商品走向国际化的大门,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

正因为有上述新特点,市场采购成为与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称的三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意进军国际市场的中小企业可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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