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流程(海运出口危险品流程)

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一、订舱

需要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3份文件传真到相应公司

海运托书;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注1:托书上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注2: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注1: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注2: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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