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贸易术语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个国际贸易术语,即所在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该术语出自INCOTERMS 2010。

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P双方义务

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的措施;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提示

(1)DAP是INcoTERMS 2010新增术语,旨在替代INCONTERMS 2000中DAF、DES和ddu术语。与就是说,DAP的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在两国边境的指定地点,也可以是在目的港的船上,也可以是在进口国内陆的某一地点。

(2)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卖方不负责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这一点与INCOTERMS 2000中的DAF、DES和DDU类似。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4)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5)如果买卖双方希望由卖方办理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以及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包括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则应该使用ddp术语。

ddp与DAP区别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DAP : 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DAP KECN.

A.卖方须负责

风险转移: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之前的一切风险。

费用负担: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本及费用.

单据提供: 1.商业发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3.小提单及/或一般运送单据4.

协助买方取得输入货物而须由发货国签发的文件

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指定目的

地』交买方处置为止。

B.买方负责

待货物交买方处置后其一切风险及费用全归买方自行负责。

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税讫交货条件/己完税后交货条件+指定目的地如:DDP Dallas

A.卖方须负责

风险转移:货物在目的地于送达之运输工具上交买方处置为止。

费用负担: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于送达之运输工具上,税讫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

本及费用.

单据提供:1.商业发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进口过境他国文件3.小提单及/或

一般运送单据

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

于送达之运输工具上,并办妥货物进口通关手续及缴清各种进口税费后,交买方或

其指定人处置

B.买方负责

买方仅须负责将货物自送达之运输工具上卸下

cif HK和DAP HK 有什么区别?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贸易过程中谈的贸易术语是跟我们需要承担的风险以及费用息息相关,对我们来说我们都希望客户做EXW,我们只需要在准备好货物之后让客户找人来把货提走就可以了,对我们卖方而言这就是风险最小的,而对于买方而言都希望做DDP,因为那样他们在下完单之后只需要在公司等货就可以了,这对他们来说就是零风险的术语,但是在谈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能按照我们的想法来的,大家都需要各退一步,这就是fob、CIF等术语的存在意义了,今天我们主要来讲一下ciF HK 和 DAP HK的区别是什么?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在CIF HK中,卖方需要承担的是:

一: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二: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

三: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四:办理出口

五:提供相应单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在CIF HK 术语中,买方需要负责的是:

一: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

二: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

三:办理进口;

四: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货款;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个贸易术语,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在DAP HK中,卖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是:

一: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二:在指定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三: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的措施;

四: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五: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在DAP HK中,卖方需要做的是:

一: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二: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三: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除了风险承担问题,CIF和DAP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就是:DAP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而CIF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所以我们在和客户谈及术语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我们的运输方式去选择,要不客户会觉得我们不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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