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承兑交单(承兑交单的优缺点)

D/A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是代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指出口方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明确指示银行,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领取全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付清货款。

承兑交单是托收方式的一种,买方在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一旦买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银货两空。因而,出口商对采用此种方式持严格控制的态度。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承兑交单在POCIB中的应用

出口商交单

出口商在出口货物发运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应及时将单据提交银行,由银行代出口商办理收款。具体步骤为:

(1)进入“My Business(我的订单)”的“业务履约”页面,选择进入相应的业务条目;

(2)点击“单据中心”,分别添加“托收委托书”和“汇票”并填写;

(3)在My City(城市中心)中,点击“银行”的建筑物进入;

(4)在弹出页面中点击“交单”按钮,选择相应的合同;

(5)点击“添加单据”按钮,选择单据“托收委托书”、“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或“航空运单”(区分海运和空运方式)、“货物运输保险单”(CIF/CIP出口的情况下)、“一般原产地”或“普惠制产地证”(只需其中之一,具体依进口商要求),若修改过信用证,还需提交“信用证修改书”(必须是出口商已经接受的修改书,修改过几次,就提交几份),此外,如果出口报检时申请了“品质证书”、“健康证书”、“数量/重量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等,这里也应一并提交,

(6)点击“办理”按钮,提示完成交单。

进口商承兑赎单,并于汇票到期前付款。

进口商应在收到银行发送的单据到达通知后,应先确认银行发来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及时去银行办理承兑并取回单据,且于汇票到期前付款。具体步骤为:

(单据到达后先承兑)

(1)进入My Business(我的订单)的“业务履约”页面,选择进入相应的业务条目;

(2)点击“单据中心”,打开“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上勾选“同意承兑并到期付款”;

(3)在My City(城市中心)中,点击“银行”的建筑物进入;

(4)在弹出页面中点击“承兑”按钮,选择相应的合同;

(5)点击“添加单据”按钮,选择单据“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6)点击“办理”,完成承兑;

(7)接下来仍然在“银行”,点击“取回单据”,选择合同为该笔合同;

(8)点击“办理”,成功取回单据。(至汇票到期日前付款)

(9)在My City(城市中心)中,点击“银行”的建筑物进入;

(10)在弹出页面中点击“付款”按钮,选择相应的合同;

(11)点击“添加单据”按钮,选择单据“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12)点击“办理”按钮,提示付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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